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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股權轉讓涉稅相關熱點問題

發(fā)布者:    來源:    發(fā)布時(shí)間:2023-10-27

近期,有納稅人來咨詢個人股權轉讓涉稅問題,辦理個人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應當報送哪些資料?違約金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麼(me)?……今天,小編收集整理了幾個高頻回答,我們一起(qǐ)來看看吧~

1. 我個人股權轉讓給了其他人,那麼(me)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是如何規定的呢?

答: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爲納稅人,以受讓方爲扣繳義務人。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hái)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稅款義務。

2. 我股權轉讓之後(hòu),應該在哪裡(lǐ)納稅呢?

答: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爲主管稅務機關。股權轉讓所得納稅人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

3. 什麼(me)情況下,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答:根據《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guó)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jīng)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四)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4. 對(duì)個人股權轉讓過(guò)程中取得的違約金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股權成(chéng)功轉讓後(hòu),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屬于因财産轉讓而産生的收入。轉讓方個人取得的該違約金應并入财産轉讓收入,按照“财産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取得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xiàng)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

個人因各種(zhǒng)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jīng)營合作等行爲,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jīng)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财産轉讓所得”項目适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xiàng)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應當報送哪些資料?

答:根據《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guó)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xiàng)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時(shí),還(hái)應當報送以下資料:

(一)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三)按規定需要進(jìn)行資産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淨資産或土地房産等資産價值評估報告;

(四)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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