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有關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爲進(jìn)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就(jiù)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guò)12萬元且需要彙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彙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guò)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shí)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