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爲進(jìn)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jiāng)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guó)稅發(fā)〔2005〕9号)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爲: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附件)
财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