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規定】
印花稅法(2022年7月1日起(qǐ)開(kāi)始實施)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買賣合同”稅目的備注中“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産買賣合同”
其中“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産買賣合同”是指,動産買賣合同的書立人中有個人的,那麼(me)該動産買賣合同不屬于征稅範圍,該動産買賣合同所有書立人均不繳納印花稅。
【通俗的說(shuō)】
4S店把車賣給單位,按照買賣合同繳納印花稅
4S店把車賣給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A單位把設備賣給其他單位,按照買賣合同繳納印花稅
A單位把設備賣給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需要提醒】
1.印花稅中的“個人”,暫時(shí)沒(méi)有特殊規定的話,僅僅指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單位和個人,是指國(guó)内各類企業、事(shì)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guó)公司企業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2.僅限于動産買賣合同
單位把商業用房賣給個人,雙方按照産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