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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shuō)明:年終獎選擇哪種(zhǒng)計稅方法更劃算?

發(fā)布者:    來源:    發(fā)布時(shí)間:2024-01-31

近期,一些納稅人咨詢年終獎繳稅的問題,我們整理了一些高頻問答,快來了解一下吧!

 

問:我們公司在2023年12月發(fā)了一筆年終獎,可以适用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嗎?

 

答:可以。

 

根據《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居民個人202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繼續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

 

問:聽說(shuō)年終獎也可以和綜合所得一起(qǐ)計稅,我要選擇單獨計稅還(hái)是合并計稅?哪個更合适呢?

 

答:年終獎如何選擇計稅方式,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進(jìn)行選擇。我們通過(guò)兩(liǎng)個例子來看一下吧↓

 

【例1】老王全年工資300000元,年底獎金24000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4000元。

 

選擇1:將(jiāng)24000元獎金和300000元工資合并計稅。

 

根據公式“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即  (24000+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220000×20%-16920=27080(元)。

 

得出老王的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爲27080元。

 

選擇2:將(jiāng)24000元獎金單獨計稅。

 

(1)計算該筆獎金單獨計稅的應納稅額

 

在計算稅款時(shí),用24000元獎金除以12個月得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2000元;

 

參照《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适用3%稅率,無速算扣除數;

 

根據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即該筆獎金單獨計稅的應納稅額=24000×3%-0=720(元)。

 

(2)計算除該筆獎金以外,其他綜合所得的年度應納稅額

 

在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shí),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除該筆獎金以外,其他綜合所得收入進(jìn)行年度彙算申報;

 

根據公式“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即  (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196000×20%-16920=22280(元)。

 

(3)計算全年實際應納稅額

 

根據以上兩(liǎng)步計算結果,加總得出老王的全年實際應納稅額爲22280+720=23000(元)。

 

兩(liǎng)種(zhǒng)方式下,稅額相差4080元,老王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

 

【例2】小張全年工資130000元,年底獎金60000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子女教育等扣除共40000元。

 

選擇1:將(jiāng)60000元獎金和130000元工資合并計稅。

 

根據公式“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即  (130000+60000-0-60000-40000-0)×10%-2520=90000×10%-2520=6480(元)。

 

得出小張的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爲6480元。

 

選擇2:將(jiāng)60000元獎金單獨計稅。

 

(1)計算該筆獎金單獨計稅的應納稅額

 

在計算稅款時(shí),用60000元獎金除以12個月得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

 

參照《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适用10%稅率,速算扣除數210;

 

根據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即該筆獎金單獨計稅的應納稅額=60000×10%-210=5790(元)。

 

(2)計算除該筆獎金以外,其他綜合所得的年度應納稅額

 

在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shí),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除該筆獎金以外,其他綜合所得收入進(jìn)行年度彙算申報;

 

根據公式“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即  (130000-0-60000-40000-0)×3%=30000×3%=900(元)。

 

(3)計算全年實際應納稅額

 

根據以上兩(liǎng)步計算結果,加總得出小張的全年實際應納稅額爲900+5790=6690(元)。

 

兩(liǎng)種(zhǒng)方式下,稅額相差210元,小張選擇合并計稅更劃算。

 

問:我在多家公司有任職,收到多家公司發(fā)放的多筆年終獎,都(dōu)可以适用單獨計稅政策嗎?

 

答:不可以。

 

對(duì)于在多家單位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或在一年取得多次獎金的情況,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對(duì)每一個納稅人,單獨計稅辦法隻允許采用一次。

 

因此,在年度彙算時(shí),可選擇其中一筆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其餘筆均需并入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也可以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問:如果年終獎選擇享受單獨計稅政策,應該怎麼(me)計算個稅呢?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guó)稅發(fā)〔2005〕9号)規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爲: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小明年底取得獎金4.8萬元,選擇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首先,用48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4000元;

 

其次,從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中,查找4000元對(duì)應的稅率爲10%,速算扣除數爲210;

 

最後(hòu),48000×10%-210=4590(元),小明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590元。

 

問:們單位在2024年1月發(fā)放了一筆年終獎,那這(zhè)筆年終獎可以算在2023年所屬期,單獨計算個稅嗎?

 

答:不可以。

 

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哪個年度發(fā)放就(jiù)屬于哪個年度。年度彙算的“年度”即爲納稅年度,也就(jiù)是公曆1月1日起(qǐ)至12月31日。

 

如果在2023年年底發(fā)放則屬于2023年度的收入;如果在2024年1月發(fā)放則屬于2024年度的收入。

 

問:我是一個新手會(huì)計,請問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上,哪裡(lǐ)填報獎金收入?

 

答:首先,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在首頁功能(néng)菜單下點擊【綜合所得申報】,進(jìn)入“綜合所得預扣預繳表”頁面(miàn),頁面(miàn)上方爲申報主流程導航欄,根據【1收入及減除填寫】——【2稅款計算】——【3附表填寫】——【4申報表報送】,四步流程完成(chéng)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

 

 其次,關于獎金具體填報,點擊【1收入及減除填寫】點擊界面(miàn)下方【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或【填寫】進(jìn)入表單,即可進(jìn)行獎金數據的錄入。


最後(hòu),溫馨提醒:“全年一次性獎金”和“正常工資薪金所得”同屬于“綜合所得預扣預繳表”,需要一起(qǐ)發(fā)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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