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品買賣合同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印花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境内書立應稅憑證、進(jìn)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爲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境外書立在境内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産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買賣合同,指動産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産買賣合同),稅率爲價款的萬分之三。
購買辦公用品未簽訂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幹事(shì)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規定:
二、關于應稅憑證的具體情形
(二)企業之間書立的确定買賣關系、明确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網絡購買辦公用品:電子訂單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印花稅法》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jīng)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辦公用品繳納印花稅不到1元:需要申報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印花稅暫行條例》(2022年7月1日起(qǐ)廢止)第三條規定,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根據《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滞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guó)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kāi)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滞納金爲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滞納金爲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