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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如何選擇更劃算?

發(fā)布者:    來源:    發(fā)布時(shí)間:2023-02-21

問答來啦

近期,小編通過(guò)12366熱線了解到不少納稅人咨詢關于“年終獎”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例如單獨計稅優惠政策是否還(hái)适用?單獨計稅政策是如何計算個稅的?合并計稅和單獨計稅哪種(zhǒng)方式更劃算?别著(zhe)急,來看看12366如何回答~

1.

我們公司今年1月發(fā)了全年一次性獎金,請問現在還(hái)可以适用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嗎?

答:可以的,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規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hòu)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财稅〔2018〕164号)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cháng)至2023年12月31日。



2.

我如果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應該怎麼(me)計算個稅呢?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guó)稅發(fā)〔2005〕9号)規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爲: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

聽說(shuō)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和綜合所得一起(qǐ)計稅,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我選擇哪種(zhǒng)計稅方式更劃算呢?

答:在選擇計稅方式時(shí),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對(duì)您更爲有利的計稅方式。

比如,老李全年工資20萬元,年底獎金2.4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4萬元。在年度彙算時(shí),他該怎麼(me)繳稅呢?有兩(liǎng)種(zhǒng)選擇,一是將(jiāng)2.4萬元獎金和20萬元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後(hòu),得到應納稅所得額12萬元,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應納稅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將(jiāng)2.4萬元獎金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720元,20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後(hòu),應納稅96000×10%-2520=7080元,合計應納稅7800元。兩(liǎng)種(zhǒng)方式下,稅額相差1680元,老李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

又如,小張全年工資12萬元,年底獎金6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萬元。在年度彙算時(shí),小張若選擇全年獎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60000×10%-210=5790元,12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後(hòu),應納稅20000×3%=600元,合計應納稅6390元;若小張將(jiāng)年底獎金與日常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後(hòu),應納稅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張將(jiāng)年底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納稅,繳稅更少。

具體操作時(shí),您可以登錄手機個稅APP,分别選擇按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huì)自動算出結果,比較一下,哪種(zhǒng)劃算選擇哪種(zhǒng)就(jiù)可以了。


4.

如果我發(fā)現全年一次性獎金和綜合所得合并計稅比較劃算,但公司申報時(shí)已經(jīng)選擇單獨計稅,我該怎麼(me)操作才能(néng)改爲合并計稅呢?

答:您可以在辦理個稅年度彙算時(shí),通過(guò)手機個稅APP實現,具體操作是:在申報界面(miàn)“工資薪金”項下的“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jiāng)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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