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我們的職業 >> 财稅資訊

小規模納稅人适用3征收率的銷售收入減按1納稅,如何用含稅銷售額換算銷售額?

發(fā)布者:    來源:    發(fā)布時(shí)間:2023-02-09

問:2023年适用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如何用含稅銷售額換算銷售額?


  答: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确二手車經(jīng)銷等若幹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條規定,納稅人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并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5%)。本公告發(fā)布後(hòu)出台新的增值稅征收率變動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計算銷售額。

  

  根據上述規定,《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shì)項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未重複明确銷售額的換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爲: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環球廣場8樓B區 咨詢電話:159-2336-0468 / 023-6363-4612 渝ICP備14006945号-1
Copyright ©2014 重慶銘美會(huì)計咨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 | 五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