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公司租賃的職工宿舍發(fā)生的裝修費113萬元取得了專票,能(néng)否抵扣增值稅?
需要區分情況來判斷。
1.若是公司租賃的職工宿舍是專門用于職工居住的,發(fā)生的裝修費則屬于專用于集體福利的費用,取得的專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2.若是公司租賃的職工宿舍是既用于職工居住的、有用于生産經(jīng)營的,發(fā)生的裝修費則不屬于專用于集體福利的費用,取得的專票允許抵扣增值稅。
參考一
根據《财政部、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miàn)推開(kāi)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以下簡稱“财稅〔2016〕36号”)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下列項目的進(jìn)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jìn)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動産,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不動産。
參考二
《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産進(jìn)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7]90号 )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qǐ),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産、不動産,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jìn)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